银行履约保函担保多见于一些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中,在这些项目实施过程中,一般是由业主或买方向承包方提出履约保函的要求,目的在于制约对方的行为,保证施工项目可以保质保量地完成。一旦承包方没有按合同中约定的方式履行自己的义务,业主或买方就可以获得赔偿,维护自身的利益。
在对外工程承包中,工程业主一般保留5-10%的工程款作为预留金,待工程保用期满而又无缺陷时再支付给承包商。如承包商需要业主支付全额而不扣预留金时,应提交银行开立的保留金保函,保证在工程保用期满时,如果收到业主关于工程有缺陷的书面通知时,银行负责归还预留金。
保留金保函的审核重点
审核工程类的质保金保函的重点有三项:
1、质保金保函的生效应该以尾款的支付为前提条件。也就是说, 业主支付5%的尾款, 承包商就交付5%的质保金保函;业主支付10%的尾款, 承包商就交付10%的质保金保函。应该避免在业主还未交付尾款的情况下, 承包商的质保金保函却提前生效的规定。
2、质保金保函的金额不应该超过工程尾款的金额,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或10%, 多不能超过10%。
如果您需要开具保证金保函,可以通过第三方担保机构在银行的授信额度出保函,或者自己去银行出保函。
种方式的好处是不用交保证金给银行,只需要支付担保公司一个手续费,很便宜。需要的资料有:招标文件、营业执照电子版即可,基本上当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出保函。第二种方式需要提供一大堆资料,然后银行进行初步审核,如果资料有问题,需要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审批通过后,需要交到银行保函额度的保证金,到投标结束后就可以解冻了。
保证金保函:
保证金保函是一种由保证人向受益人提供的书面承诺,保证在受益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时,保证人将按照保函约定履行保证责任。保证金保函通常用于建筑工程、商品贸易、金融服务等领域,作为担保的一种形式,为受益人提供信用保障。
按照《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京人社监发〔2018〕157号)、《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程序》(京人社监发〔2018〕228号)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办理农民工工资保函相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各在京企业应以银行保函方式建立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发生欠薪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应急保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制订以下工作流程。
一、工作流程
1.四川进京施工企业携带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需有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前往四川省驻京建管处企管科处领取《农民工工资付款承诺》。
2.企业携带《农民工工资付款承诺》到北京市范围内可开具保函的任意一家银行开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
3.企业将银行开具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交四川省驻京建管处,由四川省驻京建管处集中报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向企业发放《北京市农民工工资银行保函回执单》。
二、注意事项
1.原在京企业中已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且账户尚未撤销的,应先开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再办理撤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相关手续。
2.新进京企业应于办理完进京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开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
3.保函金额:施工总承包企业不少于100万元,专业承包企业及劳务分包企业不少于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