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的概念是相对于官方正规金融而言的,泛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 非金融机构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关系。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民间借贷的 概念没有作具体性规定,但是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规范中,均将民间借 贷关系纳入法律调整的范畴。
民间借贷具有手续简便灵活的特点和优势:
一、手续简便灵活:
与银行相比,办理贷款更加方便;
二、筹资渠道广泛且成本低廉:
在银行贷款受到严格控制的情况下,通过民间融资可以解决许多燃眉之急;
三、灵活性大:
随时可以变现;
四、风险相对较小且收益较高。
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不属民间借贷范畴之列。
现在我们的国家已在某些试点承认了私人借贷的合法化,私人借贷严密遵守国家法律和规章制度,并遵循自愿、互帮互助和诚信的原则.
目前,中国仍有银行贷款门槛高、手续复杂的情况,由此,一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户不得不依靠私人借贷筹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