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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官渡区民间借款,资料简单,还款灵活

    2024-11-25 10:00:01 10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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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借贷”的概念是相对于官方正规金融而言的,泛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 非金融机构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关系。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民间借贷的 概念没有作具体性规定,但是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规范中,均将民间借 贷关系纳入法律调整的范畴。

    “民间借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传统的、狭义的民间 借贷指自然人之间,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金钱或无记名有价证券转移给另一方使用,另 一方到期返还并支付利息的法律行为;广义的民间借贷,还包括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关系。

    为了确保个人权益,把钱贷放出去不致平白损失,债权人宜注意下列几件事项:

    (一)金钱借贷应立借据或书面契约

    法律上并未要求金钱借贷契约必须立字据,因为契约只要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件事情达成合意就巳成立。但是,为了杜绝事后纷争,借贷时就立好书面凭证,以免口说无凭,徒增困扰。

    (二)金钱借贷书面记载要详明

    借据或借贷契约,宜清楚载明下列事项:

    1.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名称。

    2.借款的全额与币别。如:“新台币壹拾贰万元整”。

    3.借款的期限。如:以“借款期限自借款日起\个月”或“借款期限自公元\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等字句来表示

    4.利息的约定。把利率和支付方法表示清楚。如:“年利率10%”“自借款日起于每个月的第五天支付”。

    5.违约金的约定。如:“借款人如有违约情事发生,应就借款金额按日支付每万元每日伍元计算之违约金。”

    6.立据日期。

    7.借款人的亲自签名。

    什么是合法借贷?

    私人借贷是程度发挥资金效用的市场行为.出借人将自己的资钱借给别人,是对自己财产的利用,目的是为了获得一定的利息收益;借款人为生活、经营等正规目的向他人借来资金,也是为了方便生活、发展经营的需求.

    只有合法的借贷行为才会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借款人明明知道借款人借钱是为了用于欺诈、非法集资、滥用毒品或其他非法活动,并且仍然借出,则法律将不对其提供保护,出借人不仅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还有可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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