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银行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贷款,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城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凡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同时还可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这种贷款方式简称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个人贷款用途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个人贷款要有明确用途,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交易背景真实,不得虚构交易背景和贷款用途;
2、个人贷款的使用应遵循诚信原则,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用途,根据国家现行规定,贷款资金不得违规进入股市、房地产开发等国家明令禁止进入的领域;
3、贷款购买住房的,应按照国家规定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消费性贷款禁止用于购买住房。
个人贷款基本流程:
1、明确涌入的贷款,并选择适合您的贷款类型;
2、选择银行了解每家银行的贷款政策、要求和利率;
3、选择银行后,根据客户经理的要求准备各种贷款材料;
4、在处理期间,随时与客户经理保持联系,了解处理情况,配合解决问题;
5、签订借款合同,办理借款手续;
6、贷款成功发放使用后,应按约定及时偿还;
个人小额贷款存在以下贷款风险:
1、个人信用体系不完善导致的个人消费信用风险主要来自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个人信用风险,即个人收入的波动幅度和道德素质培养水平。个人信用状况也与整个社会的信用环境密切相关。
2、商业银行管理存在缺陷,导致潜在风险增加。目前,国内商业银行虽然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但整体管理水平仍不高,很难跳出“放开乱象,抓住死亡”的怪圈。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尚无统一规范消费信贷活动和调整消费信贷关系的国家法律。
3、盲目营销和非计划发放消费信贷,造成了巨大的潜在风险。近年来,为了扩大盈利能力,抢占市场份额,各家商业银行纷纷鼓励分行大力发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