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作为不动产,除了可以在生活中使用之外,还可以用于抵押以获取贷款,不少的车主因为短期资金周转问题而选择将自己的汽车进行抵押换取现金。因为汽车的抵押及时即刻就能得到现金。而且与出售汽车不同,后期只需将抵押款补足就可以取会自己的车辆了。
汽车抵押贷款属于个人消费贷款其中的一种,一般而言,个人消费质押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25%,个人信用消费贷款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的达到50%。批准和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各种利率为法定利率。
汽车抵押贷款业务大多在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办理,贷款利息相对较高,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基准利率的4倍。自中国人民银行决定2015年5月11日起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1%;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25%。同时,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3倍调整为1.5倍。
“车贷”分押车与不押车两种贷款形式。押车:把车辆移交到公司、代为保管、有专门存放汽车的停车场,24小时有专人看管,定期给车辆打火热车。不押车:客户可以选择只是把手续押在公司,车辆还是自己使用,需要办理抵押登记,贷款业务灵活、快捷,额度一般可达到评估的7-8成,一般手续齐全可以当天放款,车辆抵押贷款硬性规定:个人名下汽车,全款车辆,手续齐全,在使用期以内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