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萧条时,失业率上升,居民的收入急剧下降,大量贷款无力偿还,即使已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也因为房地产业的疲软无法变现。这时抵押风险转变为银行的不良债权和损失,银行则面临大量的“呆坏账”,极易导致银行的信用危机甚至破产。
如果利率下降,借款人又有可能从当前资本市场融资或以低利率重新借款来提前偿还贷款,给银行带来风险,主要表现在,提前贷款的发生使得住房贷款的现金流量发生不确定性,给银行的集约化资产负债带来一定的困难。
我国土地权属复杂房屋要想能够抵押就必须具有清晰的产权,并且不在国家限定交易的范围之类这样方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简单来说也就是抵押房产必须要有房产证才可以,比如说小产权房,那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因此,也无法抵押。此外还有央产房、集资房、经适房等都是不能办理抵押贷款的。
住房抵押贷款是银行为保证贷款的,把借款人的房地产、有价证券及其他凭证,通过一定的契约合同,合法取得对借款人财产的留置权和质押权而向其提供的一种贷款。这种贷款实际上是债务人(抵押人) 在法律上把财产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 (抵押权人) 以取得贷款,这期间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债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物,并可优先受偿的贷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