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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浦东新区病假单代开,竭诚提供优质服务

    2024-11-23 06:00:01 16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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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法》关于职工病假的规定如下: 1、职工患病或者因工负伤期间,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期内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病假津贴或者疾病救济费用。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者在就医、怀孕、分娩、哺乳期间工作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医疗、妊娠、分娩、哺乳期满。

    病历按大类可分为: 1、门(急)诊病历 病历首页(手册封面) 病历记录 化验单(检验报告) 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2、住院病历 住院病案首页 入院记录 病程记录 知情同意书 医嘱单 护理文书 检验报告单

    医院怀孕证明病假条格式示范: 姓名:莫仁丽 年龄:31岁 性别:女 病案号码:06652473 疾病诊断: 妊娠状态 处理意见: xx年x月x日于我院产检,特此证明。 医师: xx年x月x日 本疾病诊断书请妥善保存,遗失不补

    中小学休学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休学: 1.因病经诊断,需停课休养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2.学生在一学期内连续请假(包括病、事假)时间超过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仍不能到校上课的; 3.因其他原因(包括出境就学等),需要休学的。 因病办理休学时,需要提供有效的医院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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