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个类别,一般分为4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36个类别,一般分为3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本标准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标准。
特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