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方提交的申请书和相关材料齐备后,报送CRCC相关技术专家对供货经历进行评价、组织合同评审,并于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对受理者,向申请方发出《受理铁路产品认证申请通知书》,对不受理者,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
对同一申证企业、同一申证产品连续2次认证不合格、或已批准撤销认证证书的,自发出通知之日起1年内CRCC不再受理该企业该产品的认证申请。受理认证申请后,申请方应与CRCC签订《铁路产品认证合同书》(初次认证或复评),并按规定缴纳认证费用。
CRCC实行主任负责制,设有综合业务部、机车车辆事业部、基础设施事业部、城轨装备事业部和申诉监理部等5个专业部门以及相应的后勤保障部门。CRCC不以营利为目的,注重社会效益,实行有偿服务。其宗旨是:努力促进产品质量提高,确保运输,服务于绿色轨道交通。其质量方针是客观公正、科学准确、服务规范。
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的产品认证工作实施国际通行的认证制度,全部活动都严格遵守国家及铁道部有关的产品认证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中心的宗旨是:努力促进产品质量提高,确保运输,服务于绿色铁路。中心的质量方针是客观公正、科学准确、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