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CC以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为基础,进行国有资产登记和工商注册,共有工作人员300余人,专兼职检查人员1000余人,分别从事铁道行业的标准计量、产品质检和产品认证工作,配备相对独立的专业工作队伍。
对同一申证企业、同一申证产品连续2次认证不合格、或已批准撤销认证证书的,自发出通知之日起1年内CRCC不再受理该企业该产品的认证申请。受理认证申请后,申请方应与CRCC签订《铁路产品认证合同书》(初次认证或复评),并按规定缴纳认证费用。
CRCC坚持严肃的工作态度,严明的工作纪律,严格的工作要求。以标准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公正、科学地实施认证和提供服务,维护铁路产品认证、城轨装备认证的和信誉。CRCC不以营利为目的,注重社会效益,实行有偿服务,保证不受任何可能干扰认证结果公正性的因素影响。
申请方提交的申请书和相关材料齐备后,报送CRCC相关技术专家对供货经历进行评价、组织合同评审,并于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对受理者,向申请方发出《受理铁路产品认证申请通知书》,对不受理者,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