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CC业务部在收到申请方提交的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查,确认填写内容是否准确、相关材料是否齐全,若申请材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要求,应向申请方发送《申请材料补充通知书》。若申请方未能按要求在30天内补充/完善所需的材料并未作任何解释和说明,则认为申请方撤销本次申请。
对同一申证企业、同一申证产品连续2次认证不合格、或已批准撤销认证证书的,自发出通知之日起1年内CRCC不再受理该企业该产品的认证申请。受理认证申请后,申请方应与CRCC签订《铁路产品认证合同书》(初次认证或复评),并按规定缴纳认证费用。
CRCC设有综合业务部、机车车辆事业部、基础设施事业部、电务供电事业部、城轨认证事业部(测试评估部)、校准事业部、标准事业部、合作发展部、申诉监理部、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技管室、科管部和机车车辆、接触网、通信信号、铁道建筑、金属化学、运输包装等检验站等部门和1个分支机构、1个子公司。
CRCC的认证、检验检测和校准工作依据国际通行的标准建立了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CRCC严格遵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CRCC的宗旨是:努力促进产品质量提高,确保运输,服务于绿色轨道交通。CRCC的质量方针是客观公正、科学准确、服务规范,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