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跟单信用证为买方向卖方提供了银行信用作为付款保证,但不适用于需要为卖方向买方作担保的场合,也不适用于国际经济合作中货物买卖以外的其他各种交易方式。然而在国际经济交易中,合同当事人为了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往往需要对可能发生的风险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银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就是以银行信用的形式所提供的保障措施。
预付款保函:
是指银行(担保人)应交易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申请人)的请求,开立的以另一方当事人为受益人的保函,在申请人没有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时,银行将保证偿还受益人预付或已付给申请人的金额。
补偿贸易保函:
银行根据设备或技术引进方请求,以出具补偿贸易保函的形式向设备或技术提供方提供第三方保证。补偿贸易保函的服务对象是补偿贸易项下的设备或技术使用企业,为其向设备或技术提供方承诺,当设备或技术引进方在设备或技术引进后的一定时期内没有将以其所生产的成品或其他产品来抵偿所引进的设备或技术的价值,或没有以成品的外销所得的款项支付所引进的设备或技术,而且届时无法或无力做出支付或抵偿行为时,银行将根据设备或技术提供方要求,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履约保函是指应劳务方和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银行金融机构向工程的业主方(受益人)做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如果劳务方和承包方日后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工程,则银行将向业主方支付一笔约占合约金额5%~10%的款项。履约保函有一定的格式限制,也有一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