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上海市

    联系:王总

    手机:

    小程序

    上海嘉定区住房公积金销户代办,收费合理,同行业价格优惠

    2024-11-24 06:52:01 54次浏览
    价 格:面议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面对封存该怎么办

    1.将已经缴纳过的公积金取出来.如果是因为离职原因,也就是说不在原来的单位工作了,可以申请将已经缴纳的公积金取出来。但是要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办理申请手续,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1年之内的;

    (2)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所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如不符合规定的允许提取的条件,则不能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储存余额,其账户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专户统一封存管理,待职工符合转移或提取条件时,再向中心提出申请。

    3.如果有了新工作新单位.可以由新单位启封继续缴纳.待职工符合转移或提取条件时.

    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也不一定就会被永远封存,在有些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

    首次提取

    1、病患者有效身份证;

    2、缴存人的户口簿,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

    3、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原件;

    4、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社保特定门诊批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病患者没参医保不需提供);

    6、医院相关费用的凭证,如住院费用清单;

    7、《职工因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报表》单位盖公章;

    8、当缴存人与当事人为不同户口的直系亲属关系时,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177394 次     店铺编号35226357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百业网     专属客服:杨敏    

    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