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主持或为主承担的科技项目或工程项目获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二等以上奖一次或省(部)级一等奖一次,或省(部)级二等奖二次。
要求: 1、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申报助理级,助理级满4年可以申报中级,中级满7年可申报高级(须修完本专业大学专科主要课程,并取得结业证书); 2、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可申报或单位直接评为助理级,助理级别满4年可申报中级,中级满5年可申报高级; 3、硕士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半年可申报助理级,助理级满1年半可申报中级,中级满4年可申报高级; 4、博士学历,直接申报副高级。申报人由市建设委员会先进行推荐,具体评定结果由市人事局办理。 注:具体要求以申报职称的评委会为准。
开展正高职高级工程师的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要统一政策,统一程序,统一组织,全省只设一个评委会,评委会由省职改办直接掌握,评审工作由省职改办负责组织实施。 正高职高级工程师不搞经常化评审,具体几年评一次,由省职改办根据情况安排。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相应的成果奖励。 B、主持或为主完成过二项以上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成果奖励。 C、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经成果验收与鉴定,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相关奖励。 D、主持或为主承担过本行业技术发展规划,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认可,并在全行业推广应用。 E、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规划设计、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项目,并有突出成果,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肯定。 F、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着成效,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的肯定。 H、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及省(部)级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该标准或规范已在全国、全省或全行业范围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