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是什么?
1、 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进行抵押时,实行登记生效制,而以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动产抵押的,实行登记对抗制。依照该规定,汽车抵押实行登记对抗制,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尽管《担保法》中规定,以车辆抵押属于登记生效,即自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才生效。但是,根据新法优于旧法适用的原则,《物权法》第178条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因此,汽车抵押只要签订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
随着网络流传的“没有困难户,只有困难车”这一说法,汽车抵押贷款在公众视野中的普及程度日益提升。特别是在p2p清退之后,汽车抵押已然成为贷款市场的一股新势力。
汽车抵押贷款有哪些方法及各自的优缺点:
那么,究竟何为汽车贷款呢?
简单来说,就是以汽车为抵押或质押物而发放的贷款。它主要包含三种方式:
1. 银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2. 典当行提供的汽车贷款;
3. 汽车金融消费公司提供的贷款。
不同贷款途径对贷款期限有不同的规定。
先说说银行汽车消费贷款。这种方式审批严格,对征信有要求。贷款额度通常可达车价的70%,部分银行甚至可提供100~150万的贷款,长期限为5年,但有些银行可能只限3年。
优势在于利率低,覆盖所有品牌和车型,还款方式灵活。
劣势则在于申请条件苛刻,放款时间较长,需要提供大量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