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分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要求,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1学时=3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继续教育学分记录当年度有效,过期不补。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及当年符合折算条件折算的学分,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继续教育内容与层级
(一)学习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1.公需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思想品德、经济法律法规、宏观经济理论和政策、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知识、语言工具、文化修养知识等。
2.专业科目主要内容包括专业通识知识、专业核心知识和专业拓展知识三个类别。
(二)学习层级
继续教育学习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层级。高级主要适用于单位管理会计工作的高层管理人员,或具有副高级、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级主要适用于单位管理会计工作的中层管理人员、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具有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初级主要适用于在一线从事会计基础工作的人员,或具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会计人员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会计职称层级等,选择相应级别的继续教育培训,也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学习需要,向上拓展学习其他层级的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的必要性
1.适应法规变化:会计法规和准则不断更新,继续教育可以帮助会计人员及时了解并掌握的法规要求,确保其在工作中遵守法律法规。
2.提升专业技能:会计领域的技术和知识在不断发展,继续教育为会计人员提供了学习新会计方法、技术和工具的机会,有助于提升其专业技能和工作效率。
3.保持职业竞争力:通过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可以获得专业认证和资质,增加自身的竞争力,并在职场中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
4.满足职业发展需求:随着职业发展,会计人员可能需要担任更高级的职位或承担更多的责任,继续教育可以帮助他们获取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满足职业发展的需求。
长江教育会计培训中心继续教育服务:本中心是、专业、办学时间长、率先取得合法办学资质的会计培训机构,是财政部门指定培训点,本中心常年办理继续教育报名和培训、信息采集、学分登记、学时证明、代办档案调转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