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个人贷款已在深圳试点推行,希望能刺激中国的金融行业更多渠道的发展,多方向,多样化发展。 在北京也出现了非银行性质的专业金融机构,它们提供专业的小额个人信用贷款服务,堪称为业内先河,其理财产品也在不断完善中,费率也与能够提供信用贷款的银行相仿。
个人贷款,又称零售贷款业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个人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申请小额贷款一般情况下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是中国大陆居民,能够提供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其次,有固定的住址和工作、经营地点,能够提供住址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缴费单等)。 再次,有稳定的工作或经济收入来源,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提供如银行流水单号和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具 有按 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后,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为国家命令禁止的用途。
个人小额短期贷款是指贷款人为解决借款人临时性的消费需要而发放的期限在1年以内、金额在30万元以下、无需提供担保的人民币信用贷款。 借款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