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处理与卫生要求: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这是为了保护公共健康和环境。 无人认领遗体的处理:对于姓名不详、身份不明及非正常死亡的无人认领遗体,公安部门负责检验、拍照、登记和收集遗物,建立DNA检测报告和照片档案。这一措施有助于识别身份不明的死者,确保其得到适当的尊重和处理。
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防腐处理费、运输车辆的折旧费用、维修费用和燃油费用等。具体费用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和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 综上所述,外地遗体运回老家的手续包括户籍证明、死亡证明、民政部门的批准以及准运证和同意接收函。费用方面则涉及到遗体接运费、防腐处理费、运输车辆的相关费用等,具体费用会根据选择的服务档次和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
所需手续: 1. 户籍证明:首先需要死者生前的户籍证明,这是基本的身份证明文件。 2. 死亡证明:需要医疗机构或法医开具的正式死亡证明,不同情况下的死亡(如医院病故、家中自然死亡或意外事故死亡)对应不同的开具程序。 3. 民政部门批准:需凭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证明,并经死亡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批准,方可由殡葬专用车辆运回原地。此外,还需持有死者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殡葬管理部门出具的接运证明,在殡仪馆办理交接手续。 4. 准运证和同意接收函:经批准后,经办人携民政部门开具的《准运证》和目的地殡仪馆开具的同意接收遗体函,办理遗体外运手续。
办理相关手续:在出入境前三天由承运人或代理人向检验检疫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尸体、棺柩、骸骨、骨灰移运报验单》并交验下列资料:死者的身份证明(如护照、身份证等)、公立医院签发的死亡证明或行政当局签发的死亡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