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一般不可以直接开病假条,但是经正规医院的医师检查后,可以为病人开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等材料,而劳动者可以携带该材料去申请用人单位开病假条。
医院证明是医疗机构的正式文件,通常包含患者的个人信息、就诊时间、诊断结果、方案等内容。它是患者在就医过程中,为了证明自己的病情、医治过程及健康状况而由医院开具的书面材料。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病历归档以后形成病案。 按照病历记录形式不同,可区分为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
病假条是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时,由医疗机构开具的、证明其需要休息的书面文件。它是员工向单位请病假的重要凭据,也是单位批准员工病假、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