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
适用于合同履约环节,可替代履约保证金
申请人:承包方(施工、监理单位)/ 供货方
受益人:发包方 / 采购方
担保责任:在担保期间内,若申请人违反建设工程合同(供货或采购合同、监理合同、装饰装修工程合同)约定的义务,给受益人造成直接损失的,保证人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以保函所载的担保金额为限对受益人的上述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建筑工人工资支付保证担保
适用于施工履约环节,可替代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申请人:工程承包方 / 发包方
受益人:建筑工人
担保责任:在担保期间内,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申请人与受益人发生工资纠纷,根据建设行政管理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定意见、人民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文书等,申请人应向受益人支付工资而未予支付的,保证人依据担保合同的约定,在担保金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1. 投保人未按照与被保证人的约定支付工资的;
2. 支付工资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
3. 拖欠或克扣工资的;
4.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法定支付加班工资的;
5. 侵害被保证人依法享有的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
适用于所有公开招标、议标时,业主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招标人为避免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改标、撤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而给自身造成损失,通常都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制约对方行为。投标保函是现金保证金的一种良好的替代形式。
投标保函金额不足
对于投标保函的金额,一般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为投标报价的2%或以上,对于大型土建工程,也可以规定某一固定数值如30万美元等。
投标商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申请开列,在评标实践中,评标委员对于那些投标保函金额不足的,哪怕只差一分,也会予以废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