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函的设立,不仅是对招标人权益的有效保护,也是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重要手段。它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附带由银行出具的保函,以此证明其投标行为的严肃性和可信度。一旦投标人违反承诺,招标人可以依据投标保函要求银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从而有效避免经济损失。
投标保函和投标保证金的区别:
投标保函是指在投标中招标人为保证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等,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的银行出具的书面担保。
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预付款保函:
预付款保证担保是指由保证人为施工方向业主提供的,保证人对施工方履行扣还预付款义务的保证。以防止施工方在收到业主的预付款后将款项挪作他用或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预付款使用义务等。当施工方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工程款抵扣将预付款抵扣完毕后,业主就需退还预付款保函。
保函的共同优点:
1、减少由于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长时间资金占压,获得资金收益;
2、与缴纳现金保证金相比,可以使有限的资金得到优化配置;权益得到更好地维护。
3、对业主或买方:合理制约承包人、供货方行为,良好维护自身利益;避免收取、退回保证金程序的繁琐,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