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保护
1. 挖运土方时应注意保护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并定期复测检查定位桩和水准基点是否完好。
2.土方开挖时,应防止临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
3.施工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长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有地上或地下管线、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管线,造成严重故事。
4.挖土时应对边坡支护结构做好保护,以防碰撞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