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级(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满16周岁以上;
(二)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经本职业五级(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年龄满16周岁以上。
二、四级(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计算机类2年)以上者(仅适用于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进行培训备案并通过审核的本市企业内部培训职工);
(二)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年龄满18周岁以上【以四级(中级)为起点的职业工种报考具体参照五级(初级)申报条件】;
(三)取得相关职业(工种)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四)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或高等教育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五)中等职业学校或中等技工学校对口专业第四个学期学生;
(六)高等院校二年级对口专业学生;
(七)高级技工学校(初中起点5年制高技班)三年级对口专业学生;高级技工学校(高中起点高技班)二年级对口专业学生;
(八)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预备技师班报考参照四级(中级)申报条件第5条。
三、三级(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在本职业连续工作6年(计算机类4年)以上者(仅适用于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进行培训备案并审核通过的本市企业内部培训职工);
(二)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年龄满22周岁以上【以三级(高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三)取得相关职业(工种)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四)对口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满两年且毕业时间满两年;
(五)取得对口专业高级技工学校(高技班)或高等院校毕业证书满两年;
(六)计算机类职业(工种):取得对口专业大专(含高技班)及以上学历毕业证;
(七)取得对口专业助理级以上职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以上职称;
(八)高等院校、高级技工学校(初中起点5年制、高中起点三年制高技班、预备技师班)毕业学年前一学期的学生,且持有对口专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九)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预备技师班报考参照三级(高级)申报条件第7条。
备注:特殊工种的初级、中级、高级报考将对特种作业操作证不作具体要求;“证书”以发证日期为准进行时间计算。
四、技师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持《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或2年以上);
2、从事本职业(工种)连续工龄8年以上(计算机类满5年),并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3、高级技工学校高级班、高等职业院校或普通高等大专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或2年以上);
4、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