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品资源回收再利用对减少垃圾终处理量、节约资源和降低垃圾处理费等方面的效果已经引起各国广泛关注。而合理的政策是保障本国资源再生利用管理目标实现的关键。目前国际同行的政策管理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强制执行的各类环境法规,又称为命令——控制型的环境政策,包括各项相关的法律法规、环境标准等;其次是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手段,如各种随税收政策、补贴政策等。在大多数工业化国家,历来通过使用“命令——控制”型政策来确保废品管理政策的实施。与此相对应,经济手段是一种自身较为弹性的、费用有效的实现环境目标的方法。从二者的关系看,前者是管理的基础和保障;而后者只有在相应的法律法规等强制性措施保障下,才具有合法性和性,其实施必须要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等协调。
从对国内外关于资源再生产业的政策来看,发达国家对废品资源再生回收产业的管理经过了多年的实践,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管理措施,政府有了足够强大的资金调配能力,居民具有一定的环境意识和支付医院,其实施的经济政策已经逐渐从传统的资金配置让位于行为激励。为了有效改变各利益主题的行为,是生活废品回收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的局面,有些国家强调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而有些国家则更加强调产品生命周期中涉及的各种主题均负有责任的产品责任延伸。两种形式均能有效把相关利益方纳入回收利用产业链,形成多方面有利于废品回收利用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