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购买、使用和报废更新(回收)是汽车消费的三部曲。如果汽车已经使用了一段时间,就不能保证汽车的安荃运行,所以应该及时报废和更新。为此,国家根据汽车安荃的技术条件和不同的用途,实行强制报废制度,规定了不同的强制报废标准。
《汽车产品回收技术政策》第六条规定:国家逐步将汽车回收利用率指数纳入汽车产品市场准入许可证管理体系。第七条规定:加强对汽车生产者责任的管理,建立完善的以汽车生产企业为主 导的汽车生产、使用、报废、回收等环节的管理体系。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汽车报废的回收利用与汽车行业之间的密切关系:一方面,报废汽车拆卸加工后产生的可用材料被用于汽车制造或维修的使用;另一方面,汽车报废被用来促进汽车报废,汽车报废被用来促进汽车报废,汽车报废被用来促进汽车报废,汽车报废被用来促进汽车报废。总之,为了实现汽车工业的可持续发展,须重视解决材料回收利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