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资质的法律风险
做工程的应该都懂资质的重要性,多一个资质不仅仅是入场卷的问题,还关系到评分,是企业能否中标的关键。
可一个公司,尤其是中小企业往往很难拥有多个资质,一来是费用太高,二来是自己得有相关的从业人员,比如:建造师、八大员等,这对于大多数企业而言财政负担过大。所以借用其他公司或者个人资质(挂靠),成为了工程招投标领域的主流做法。
1、法律风险
《建筑法》明确禁止挂靠行为,该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不仅是挂靠方需要承担法律风险,作为被挂靠的一方也要承担相应的行政、民法及刑事风险,个人也需要承担的项目过程中的内部风险和国家严查的外部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防范策略
对投标人而言的防范方式当然是不要去借其他企业和个人的资质,同时也不要把自己的资质借给其他企业。挂靠的风险较大,别偷鸡不成蚀把米。
对招标方而言,则需要严格审查有关人员资质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凭证等原件,在合同中约定中标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