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

    联系:徐经理

    手机:

    信用证开证人权利义务

            2024-03-13 09:37:25        228次浏览

    开证人

    指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在信用证中又称开证人。

    义务:根据合同开证;向银行交付比例押金;及时付款赎单

    权利:验、退赎单;验、退货(均以信用证为依据)

    说明:开证申请书有两部分即对开证行的开证申请和对开证行的声明和保证;申明赎单付款前货物所有权归银行;开证行及其代理行只负单据表面是否合格之责;开证行对单据传递中的差错不负责;对“不可抗力”不负责;保证到期付款赎单;保证支付各项费用;开证行有权随时追加押金;有权决定货物代办保险和增加保险级别而费用由开证申请人负担。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336757 次     店铺编号:35224513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百业网     杨宇    

    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