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业务人员咨询,履约保函可否由非银行机构出具?能否接受分包商的母公司或关联公司出具的保函?关于这个问题,初我还是先从担保法、银行信用等方面开始解释,结果业务人员越听越糊涂。后来,我就直接先反问业务人员,"假如同样是3%的年利率,您是更愿意把钱存在这个出保函的公司还是存银行呢?"业务人员一听我打的这个比方,一下就明白了。
从法律上说,其它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和银行出具的在性质上都是一种"保证"。虽然在法律上区别不大,但是在经济上区别可就大了去了。众所周知,逾期还款或违约不还款的公司比比皆是,但是承兑汇票或存款到期了还拒绝付款的银行却少之又少。收履约保函的目的不就是为了在对方违约之时能够迅速索赔得到现金赔偿么。在这种情形下,银行明显比其它公司靠谱多了。孰优孰劣,高下立判。
业务人员提出这样的疑问,往往也是因为分包商提出,自己在银行没有授信或是授信额度有限,又没钱向银行交保证金,因此也开不出银行保函。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就更得注意了。这就不仅仅是一个履约保函的问题了,还应认真评估这家分包商是否具备相应资信能力。假如新哥我去申请信用卡,结果人家银行拒绝向我发卡,或是给我的信用卡额度只有2000元,试问你们还敢借钱给我么?